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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黑魔公主除灵异志》第四集第一章

fu44.com2014-04-21 21:01:46绝品邪少

第一章

  多亏昨天辛格拉把阿布都给打跑的关系,今天我们总算不必象昨天一样,提心吊胆的逃避那些可怕坏蛋的追捕。
  在经历一整个上午的充分休息,我和小仙昨晚把积累的激情疲累,也都已经大致恢复完全。
  于是到了下午,我们找到昨天弃置在河岸边的救生筏,重新搭上去后,便沿着比鲁母拉河的支流,继续前往上游的恒河主干。
  但由于越接近上游的关系,河流阻力就因流向的不同,而相对变得勉强。
  因此,我和辛格拉不得不卯足了全力划桨,在累得满头大汗、衣衫尽湿的情况下,船筏才终于得以缓慢地向前推进。
  好不容易越过比鲁母拉河的源头,我们眼前的河面忽然一下子变得异常辽阔。
  虽然还不至于到一望无际的地步,但光看那份气势磅礴,河岸几乎已达地平线的底端,就能充分感受到,它所表现出印度文化的伟大悠久和兼容传承。
  根据我在飞机上看到的旅游导览,印度最长的河川是印度河,全长有三千一百八十公里,排名位居世界第十九大河。但最有名的却是恒河,全长有二千五百一十公里,长度虽然远远落后于印度河,排名也只位居世界第二十二大河,但它在印度人心目中的地位却是无与伦比,更远非印度其他河流所能够匹敌。
  因为恒河的河水,是印度教最高神之一的湿婆神的头发上所流下来的。
  依照印度教的传说,恒河是天上的女神「桑加」,赐予人类的神圣礼物,她由于倾慕一位在喜马拉雅山的修行者,特地从天上垂下这条河川,好让他洗涤身心。但没想到,恒河从天而降的冲击威力太大,几乎快把整个世界给冲垮,因此湿婆神便用自己的头发承接住,让它流速变慢,再沿着自己脚下流入大海,同时滋养着印度国土。
  所以印度人视它为圣河,认为饮用恒河河水并用它来沐浴,可以洗净自己一身的罪恶。万一死后降尸首骨灰投入河中,那么来生就能获得救赎,超脱于轮回之外。
  而且相当有趣的是,恒河在流经「瓦拉那西」这个城市时,河流的走向会突然变得由南向北逆行。
  印度教徒认为,这是湿婆神在那里显示神绩的结果,因而把「瓦拉那西」视作湿婆神的圣地,认为一生之中无论如何,都务必要去那里朝圣一次。
  当然,如果能够直接死在那里的话,那更是莫大的荣幸。
  有许多印度人,在得知自己快要死亡的时候,都会千里迢迢不辞辛苦的跑到「瓦拉那西」来,为的就只是等着咽下人生中的最后一口气。
  结果,也因为如此,使得「瓦拉那西」又有「等死之城」的外号。
  据说在印度每年的沐浴时节,全国会有多达八百多万人,跑到「瓦拉那西」的恒河河畔来沐浴。
  如果恰逢每十二年才举行一次的大庆典,那么更会有高达上千万的人涌入「瓦拉那西」,是全世界最大的宗教庆典。
  总而言之,就因为大家都对恒河崇敬无比,因此不管天气多冷,河水多脏,每天都可以在恒河边见到,有人在那洗澡或饮用河水。
  但让人作呕的是,设立在河岸边的火葬场,也同时不停的把尸首和骨灰投入河中。
  结果本该是清净澄澈的圣河,颜色却变得污浊不堪,各种肮脏垃圾都在河面上随意漂浮,简直快跟台北的淡水河没有两样。
  可惜沐浴的人对这些现象完全视若无睹,仍旧毫不在乎的浸泡在河水里头,或是捧起水来肆无忌惮的大口饮用。
  或许在那些人的心目中,恒河的象征意义远大于它的实际存在,他们洗涤的目的,主要是想追求心灵上的干净而已。
  不过,听辛格拉所言,以前恒河的河水确实是纯净无比。如果装在瓶子里,就算放置了好几年的时间,味道也不会变质发臭。
  但由于最近几十年来,印度国内全力发展机械工业,导致许多工厂都把化学原料及废水排入恒河里。环境不断污染的结果,早已让恒河河水不再如过去那般透明清澈。
  辛格拉的语气中,充满着许多无奈与惋惜。
  毕竟,经济与环保是一种难以克服的两面刃,就算欧洲那些已开发的先进国家,对于这个问题至今也无解释。
  我们边划边谈,顺着水流在恒河边上持续航行。
  这条河的河面虽然宽广,但是流速却不会很快,让人有种被母亲拥抱在怀里的温暖与宽容感觉。就仿佛恒河这几千年来,一直无怨无悔地默默接受印度人回归它的身上一样。
  恒河以为是印度主要的河川支流,所以很多村落城市都是依着河岸两旁密集兴建。我们才航行了没多多久,很快便在不远的前方,见到一个类似人群聚集的小村落。
  驾着小船捕鱼的渔夫,见到我们划着救生筏在河面航行,都纷纷好奇地抬起头来望着我们,就连村中的小孩也围聚在岸边,兴奋的朝我们这边猛挥手。
  我们在这里登船上岸,想在村里寻找可行的交通工具,沿途经过一个路口时,却刚好看到一名穿着袈裟的落魄老者,正盘着腿坐在大树底下闭目修行。
  那人在额头上画有三条白线,根据小仙告诉过我的印度教法则,画有三条横线的代表湿婆神派的信徒,画有三条直线的则代表毗湿奴神派的信徒。
  现在这名老者在额头上画有三条直线,那么就代表他是毗湿奴神派的修行者。
  根据我在一旁默默观察,发现这名老者在村中的地位似乎相当崇高,很受村里民众敬仰。
  因为在他面前不时有许多男女老幼的村民,恭恭敬敬地跪着向他膜拜顶礼,而且还要很多各式各样的贡品,堆置在他前方任他随意享用。
  然而,当我们经过他面前时,那名老者却猛的睁大双眼,像是受到某种刺激一样高高跳起,突然趴在地上朝我们这边跪拜起来。
  他脸上的表情十分虔诚,口中还喃喃自语地说着我们都听不懂的印度土话。
  辛格拉搔着后脑勺,无奈地走过去将他扶起,顺便询问一下原因。但那人不停点头拒绝,模样非常惶恐,又像是害怕受到什么责难。
  我问辛格拉说:“那家伙是怎么回事啊?”
  辛格拉爽朗的笑说:“他啊!他说什么……我们这边有人身上散发着强烈灵光,一定是天上的神明转世降临,所以才朝我们这边膜拜,我看他大概是在说你或你家的小公主吧,哈哈!”
  我微笑打趣着说:“是吗?如果是我的话,那一定是穷神或霉神转世吧,至于我家的小公主嘛……”
  当我正想着顺便奚落小仙几句时,却无意间看到她蕴藏在美丽小眼里的凶猛目光。
  这小家伙铁定还对昨天晚上的事情怀恨在心,没事还是不要自找麻烦,少惹她生气为妙。所以我马上“咕噜”一声,连忙将话给吞入喉咙。
  尽管很感谢对方的抬举误认,但我们此行还要急事要办,实在无法在这里跟他闲耗纠缠。
  但为了表示对修行者的尊重,临走之前,我还特别从口袋掏出了一百卢比,算是布施给他的一点宗教捐献。
  我们很快的在村子里兜了一圈,但这座村子远比我们想象中还要来的贫穷落后。
  其实大部分的印度乡村,都差不多是这样的落魄景象。毕竟,印度有多达十亿的人口,贫富之间的差距极为严重,而其中的穷人就占了绝大多数。
  套一句印度人对外辩解的话:“我们印度并不贫穷,只是个穷人很多的国家而已。”
  辛格拉跟一位号称从事“运输业”的村民谈了老半天,被对方狠狠敲了一大笔竹杠后,那人总算愿意出借给我们,他们村中最快速度的交通工具,也就是一台“牛车”我哭笑不得的问辛格拉:“坐这种慢吞吞的东西,要到什么时候才会到达杜兰莎晓啊?”
  辛格拉也一脸苦笑的回答我说:“我想……快的话,大概四、五天就可以到了吧!”
  小仙忍不住皱起眉头,冷冷骂说:“够了,你最好再去问问看,是否有其他的交通工具。”
  辛格拉耸耸肩,继续跟那人交涉,末了又回过头来说:“对发告诉我说,住在村外的安萨玛是这附近十几里内最有钱的大财主,或许那边有能够协助我们的交通工具。我们不妨去那边试试运气。”
  但那位村民不愿平白带路,因此,付给他五十卢比的小费之后,那人总算愿意高高兴兴的带着我们前往。
  出了村子,走过一段泥泞不堪的道路后,不久,眼前便出现了一座有着雪白高墙的美丽庄园。漆成白色的高墙里花木扶疏,迎着大门的入口处,就是一座放置有大理石雕像的豪华喷水池。
  铺着灰色鹅卵石的走到两旁,还种植有五颜六色鲜艳花卉的花圃,庄园的房屋是二层楼高的白色水泥洋房建筑,湛蓝色的亮面屋瓦,在夕阳余韵下闪烁着耀眼光芒。
  跟刚刚村子里的贫穷落后一比,这里仿佛是人间天堂或度假胜地,我们甚至能够清楚看见,帮我们带路的村民眼中满是羡艳的眼神。
  但那位村民不敢踏入这里,因为印度根深蒂固的种性制度,早在无形之中就将他阻隔在高墙门外。
  我们进去后,马上就瞧见一位年约五十多岁的黝黑胖子,正大咧咧的躺在椅子上面,欣赏着恒河河畔的落日美景。
  他身上穿着好质料的丝质华服,下巴还留着络腮短须,脸上的起色红润,显示出他平常过着养尊处优的富裕生活。
  在他周围还有许多佣人排列伺候,见到这幅阔气景象,不必多想也能够知道,他就是这座豪宅的主人安萨玛。
  见到我们来访,安萨玛立刻起身相迎,经过简单的自我介绍,我们直接向他表明来意,希望能跟他租借可行的车辆代步。
  安萨玛一边听着,一边不断的摇头不语,按照印度人的表达习惯,这样大概是可以的意思。
  听完我们的要求,他便把我们领往庄园的后院,到专门停放车辆的仓库里面。
  他拉开一个帆布遮盖的巨大物体,里头是一辆二次大战时期,英国军队所留下的重型军用摩托车,车子的右手边还附设有一个单轮边车的副座连结,一次足以容纳三个人一起搭乘。
  虽然这辆车的年龄看来相当古老,但安萨玛仍将它保养得非常好。
  不但金属部位没出现什么生锈,引擎和排气管所积累的油渍淤垢也都有让佣人刷洗干净,就连剥落的油漆涂料也特别重新涂上相同颜色。
  我询问辛格拉:“这辆机车看起来很不错哪,租金应该不便宜吧!”
  辛格拉跟安萨玛谈了一下后,随即皱着眉头回答我说:“他说他不要租金,甚至直接送给我们都行……”
  我惊讶的叫说:“真的吗?想不到他这么大方!”
  辛格拉苦笑着制止我说:“你先不要太高兴。他虽然说不要租金,可是却要拿你家的小公主跟他交换。”
  我听了脸上不禁一阵错愕,看不出来这老家伙竟然是个变态萝莉倥啊!
  也难怪打从刚一进门开始,我就隐隐发觉那老家伙不怀好意,双眼老师色迷迷的盯着小仙猛瞧,原来他是在动那种坏脑筋。
  但仔细想想,其实我也没那个资格来指责对方,光是自己昨天晚上对小仙所做出的行为,就几乎已经达到人神共愤、千夫所指的地步。
  相信足以让许多誓死效忠萝莉的去死去死团员,对我做出惨绝人寰的诛罚行动。
  “怎么办呢?小公主,我们能够拿你跟他交换吗?还是为了这趟任务,你愿意稍微牺牲一下?”
  我开玩笑的询问小仙意见,想看看她会有什么样的可爱反应,但她听了却面无表情,只是冷冷的朝我挥手,暗示我弯下腰来。
  “有什么事情吗?小公主……”
  我话还没说完,小仙突然脱下她的厚底皮鞋,猛地往我脑袋瓜用力一砸!
  当场敲的我眼冒金星、鲜血直流,我猜她这个举动所代表的含义,大概是“不行”的意思。
  “帮我穿上……”
  敲我的头后,那小魔女随手把鞋子往我目前一扔,还趾高气扬的指着自己小脚,简直把我当成她的奴隶看待。
  我不敢违拗,连忙蹲下来握住她纤细脚踝,仔细帮她把鞋子穿戴整齐。
  这小家伙今天的脾气还真是有够火爆,一句话听到不顺耳,马上就动手动脚的,个性真是越来越象她姐姐了。
  不过话又说回来,黑魔公主的魅力确实无与伦比。不管走到哪里,只要稍微有点萝莉倾向的人,都会不由自主的为她疯狂着迷。
  如果让她出生在印度古代的话,铁定会有君王为她发动战争,真是一双祸害无穷的小恶魔。
  小仙狠狠的瞪着辛格拉,神色淡漠的说:“你帮我告诉他,这辆机车不管出多少钱我都愿意买,只要他开口提一个价钱。”
  辛格拉帮她如实翻译之后,安萨玛又嘀嘀咕咕的指着小仙猛地点头,嘴里不晓得说些什么。到了最后,甚至还扭捏的羞红着脸,含情脉脉的望着小仙发呆。
  经过简单翻译,辛格拉转头说:“安萨玛说他有的是钱,所以坚持要以物易物。他还说他老婆已经过世了又没有小孩,只要你愿意嫁给他的话,马上就能成为这座豪宅的女主人。”
  这老家伙相当坚持,无论如何都不肯让步,眼前的商谈似乎有倾向破碎收场的可能性。最糟糕的结果,那小魔女搞不好会学她姊姊,直接动起手来硬抢也说不定。
  就在谈判僵持不下的时候,之前村里的那位修行老者,也不知何时跟在我们后头,居然悄悄来到这座庄园里面。
  安萨玛对他极为尊敬,远远的一看到他,立刻飞奔过去惶恐的叩拜迎接。
  老者表情严肃的说了他一顿,接着又朝我们这边比手画脚合掌礼拜,最后才礼貌的退了几步缓缓离去。
  但安萨玛回来之后,脸色就变得极为客气,还不断摇头对辛格拉做出同意的动作。
  我问辛格拉说:“这家伙怎么会同意了啊?”
  辛格拉则回答说:“安萨玛说村里的导师告诫他,说我们是身份非常贵重的圣人,必须尽全力帮助我们,来生才能获得福报免除灾祸。所以他改变主意了,愿意无条件把机车借给我们,只要到达目的地后通知他一声,他就会派人去那里取回。”
  后来我又听辛格拉讲述才明白。原来先前那位老者,是这个附近极为有名的大修行僧,身上修得有大神通跟特异功能,可以预知天灾人祸、未卜先知。
  这附近有许多村子,常常都因为他的帮助,因而逃过很多重大劫难,所以信众很多极富人望。就连安萨玛也是他的忠实信徒之一,对他的话向来十分看重。
  因此,算是托那位修行僧的福,安萨玛才终于肯出借机车给我们用,同时也不再固执己见的要我们拿小仙来做交换。
  此时刚好天色已晚,安萨玛干脆好人做到底,让我们留在他家休息过夜。为了夸耀他的财富与好客,他还在厅堂里大摆筵席,热情的招待我们一顿道地的印度大餐。
  不过,他好像还没完全放弃原先的打算,在宴席当中还一直询问小仙,是否有意愿成为他的新娘。但这个问题的答案,不必多想也猜的出来,那自然是不可能的事情。
  他要是真的把魔界公主留在身边,只怕每天都会面临生不如死的凄惨生活。
  一连睡了两天的帐篷,今晚终于能够躺在舒适的被窝中睡个好觉。
  仰望着房间内部鲜艳的装潢格调,让我有种化身为印度土财主的错觉,很快就进入异国的温柔美梦。
  第二天清晨,我们很早就坐上机车作好准备。
  由于这趟形成相当遥远,因此便由我和辛格拉两人轮流骑乘,至于小仙则是独自一人坐在旁边边车的副座位上。
  我们头上都戴着复古造型的安全帽,脸上则戴着防风护目镜,这幅即拉风又潇洒的打扮,看起来应该很像那些骑着重型机车四处旅行的漂泊者吧!
  辛格拉握住把手,微微小催了一下油门试验,粗长的排气管随即发出轰隆隆的巨大声音,显出引擎运转的流畅状况。
  回头检视我们都坐妥以后,辛格拉就扭转把手速度全开,摩托车瞬间冲出安萨玛的家门,很快便载着我们往目标杜兰莎晓奔驰而去。
  沿着安萨玛所指示的道路骑乘一段路程,才一下子功夫,我们便离开原先那个村落,来到省际间往来的交通要道。
  无视于交通道路规则,辛格拉突然大胆表示,他想要直接骑上高速公路。
  他说这样速度较快,距离也会缩短,大约在傍晚深刻,我们就能够提前抵达位于杜兰莎晓的藩王宫。
  对于他这种疯狂举动,我居于好意和保命心态,不得不在他耳旁适时提醒,但他却只是轻描淡写的点了个头,还给我一脸有恃无恐的诡异笑容。
  等到骑上公路之后,我才终于明白他刚才的意思,因为我都忘记这个地方是印度啊!
  在这里所谓的高速公路,并没有名副其实,地图上所标明的高速公路,通常只局限在印度国内的一些少数地方。
  光看漫长的公路上,四轮车、三轮车、摩托车,还有牛、马车,毫无限制的在一起穿梭并行,就不难想象那是一个什么样的混乱场面。
  有的路段甚至连柏油沥青都还没铺好,地上只是一片碎石铺成的崎岖不平。
  好在我们选择的这台重型摩托车,机动性好,越野性强,一旦遇到大排长龙的塞车情况,就干脆骑上路肩,直接沿着蔓荒的草地,披棘而行。
  这种畅快淋漓的狂飙冲刺,不禁让人有种豪迈粗狂的快感,仿佛我们正在参加一场,用越野机车横渡蛮荒大陆的纵贯比赛。
  只是回想起这趟旅行当中,我和小仙所搭乘的交通工具还真是多样化。
  最先是飞机、四轮车、三轮车、人力车,再来又是大象,然后是火车和救生筏,现在则又换成机车。在印度大概只剩下牛车,我还没有那个机会尝试乘坐过吧。
  不过,按照这趟旅程的多灾多难来看,往后搞不好还会发生什么突发状况也说不定。因此,还是不要太早下定论较好。
  经历一路风尘仆仆的颠簸,在靠近中午时刻,我们便在公路旁边的加油站先暂时停车,稍微简单用一下午餐,顺便帮摩托车加点汽油。
  小仙迫不及待拿下戴在脸颊上面的护目镜,结果她美丽稚气的小脸蛋上,除了眼睛部位仍是一片雪白娇嫩,其他地方都已覆盖满一层厚重灰沙,模样象极一只可爱的小浣熊。
  “呸呸呸……”
  小仙一边皱眉吐出残余在嘴里的细小沙石,一边苦着小脸抱怨说:“真是的……我讨厌骑机车旅行啦!”
  我从水箱倒出点冰水,拧湿了一条干净毛巾递给小仙,等她擦完脸颊之后再拿给辛格拉,最后才轮到自己擦拭。
  小仙不耐烦的问辛格拉说:“杜兰莎晓快到了吗?我怎么觉得还有好长一大段路要走啊!这条路好不舒服,颠地我头晕脑胀,差点连胃都快吐了。”
  辛格拉则笑着安慰她说:“快到了啦,再忍耐一下吧,小妹妹,这里已经是机巴莎晓,过了前面的干林莎晓之后,杜兰莎晓距离我们就不远了。因为这条路途很长,所以在过去,我们对于穿越这三个地方的形程,一般都叫做‘跨三晓’。”
  尽管口头上有诸多埋怨,但为了完成格林校长所交付的任务,小仙也只好咬紧牙根,发挥她刚毅严谨的个性努力忍耐下来。
  下午的路途由我接手,我骑车不敢象辛格拉那样横冲直撞,所以特别选择较为平缓的路段行驶。
  虽然在行进速度上稍慢许多,但颠簸减少了,相信那小魔女坐起来也比较不会那么难过。
  经过好几个小时不停奔驰,夕阳渐渐西下,橘红色的落日半沉半浮,坠落在地平线的遥远彼端。而这趟波折多难的辛苦旅途,也终于顺利抵达了终点。
  沿着公路走向,我们眼前的高山上,慢慢出现一座宛如宫殿般的雄伟建筑,在山脚下的平原地带,则是一座倚着河畔兴建的热闹城市。
  骑入市区,我浏览着繁盛市容,不禁满心赞叹地说:“这里就是杜兰莎晓了吗?这地方还真是热闹啊!”
  辛格拉则愉快的回答说:“那时当然的啊,这里自古以来就是各省皮革运输的交易中心,在印度各省的藩国当中,可说是数一数二的富裕。”
  “皮革?什么动物的皮啊?”
  “当然是牛皮啊!”
  我听了顿时感觉非常震惊,本来还以为印度人很尊敬圣牛,所以从不杀牛的,但听了辛格拉的解释之后,这才发觉并非如此。
  原来印度人对圣牛尊敬归尊敬,该杀的时候也绝不手软。关于这点,从印度身为牛皮大宗的加工出口国家,就能够轻易知道。
  回想之前在新德里的大街上,确实曾经看过不少观光商店,就那样大咧咧的在橱窗里头,公开展示着牛皮制的皮包跟皮鞋。
  当地村民对于这种情况,也都是坦然的面对,并没有因此而加以排斥。
  至于牛肉,在一般饭店和高级餐厅,其实也都能随意吃到。但由于印度的牛只大多长的相当瘦弱,几乎都是一副营养不良的模样,再加上它们多是属于水牛、黄牛品种,所以肉质不佳,并不适合食用。听说嚼起来的口感如同橡皮,足以让人咬到下巴抽筋。
  话又说回来,毕竟印度教徒只占了印度全国人口数的八成而已,印度国内其他各教派,可是不会甩理他们的宗教教规。
  尤其是回教,他们反而跟印度教徒相反,在饮食上不吃猪肉,所以只好拿牛羊开刀。但他们所饲养的牛只是肉牛品种,并非印度人所崇拜的水牛品种。
  我按照辛格拉的指示,将机车一路骑到位于山上的宫殿门口,不久之后,眼前便出现一座巨大雄伟的壮阔建筑,那就是杜兰莎晓赫赫有名的藩王宫——‘杜兰金宫’。
  但是这座藩王宫占地之广大,简直达到难以形容的地步,我无法单纯用‘豪宅’这个简陋的名词来形容,因为它的确当得上‘王宫’这两个字来作为夸耀。
  听辛格拉说,杜兰莎晓的前几代藩王,曾有一段时期信奉过回教。因此,杜兰金宫在外型上,便混合了伊斯兰特有的建筑风格。
  城堡的顶端,有着类似半洋葱头的椭圆形屋顶,纯白色的大理石外墙上,分别镶嵌了金、银、红、蓝四色的素烧玻璃瓦片。墙壁与柱子之间,还有着雕工繁复的几何花纹。
  光看这份惊人的建筑气势,就不知道要花上多少人力、财力和物力,更别说要耗费多少时间岁月,才有办法兴建完成。
  所谓‘人比人气死人’,早上我们才刚刚离开安萨玛那座美丽宽广的别墅庄园,可惜现在跟这座宏伟的宫殿一比,那实在是小巫见大巫,根本无法相提并论。
  讲的难听一点,安萨玛的房子就像是路边的茅草屋一样,已经不被我看在眼底。
  根据辛格拉的说法,在印度这个国家,藩王大概是位居贫富差距最顶点的位置,因为他们的身份,大多是旧时代统治印度各地的王公贵族。
  当初英国入侵印度的时候,虽然曾靠着武力统一印度全国,但他们为了方便控制这块殖民地,随赋予这些原先的统治者藩王的王位,让他们宣誓效忠英国,仍旧统治着自己的领土。
  后来,印度推翻英国独立之后,这些藩王依旧存在并没有消失。
  印度政府和他们达成协议,徵收他们所统治的土地,但赋予他们许多特权做为补偿,每年还支付他们金额庞大的年金。
  虽然后来在金额方面有减少许多,但以印度目前还存在两百多位藩王计算,光是一年就要付给他们将近七、八千万的卢比,相当于台币六千多万的金额吧。
  而且,这些藩王所享有的特权也非常惊人。
  例如,他们不用缴所得税,也不用缴水电费,还拥有私人的武装军队,可以免费搭乘飞机和火车的头等舱而不必买票,还有进出口的货物也不需要缴纳关税。
  所以,很多藩王都利用这些特权大行其道,开始银行或者经营各种实业贸易,光明正大的大肆敛财。
  关于这个尾大不了的问题,印度政府也曾经在一九六七年开过会讨论,想要废除这些特权,结果那些藩王居然团结起来,展开史无前例的‘藩王大罢工’,真是让人大开眼界。
  最后印度政府对于这项决议,终于还是在众藩王的抗议之下,不了了之。因为国会里有许多议员的资金来源和选举地盘,都是操纵在这些藩王手里。
  这情形其实跟那些先进的民主国家没有两样,民意代表与财团相互挂钩,倒霉受苦的永远是普通老百姓。因此穷者越穷,富者越富,贫富差距当然永远也无法弥平。
  现在,光是看到停放在这座藩王宫门口的一整排高级汽车,劳斯莱斯、宾士、、法拉利、保时捷,几乎会让人误以为这里是什么高级进口车商的展示中心。
  在门口负责警戒的守卫人员,见我们穿的一身邋遢,误以为我们是附近观光的好奇游客,遂一脸不耐烦地挥手驱逐我们。
  他看我们还不走开,到最后甚至挥舞着手中棍棒,想用武力驱赶威赫。
  辛格拉摆起架子,严厉向他训斥几句,并告诉他我们是受藩王邀请而来的客人,叫他赶快去跟藩王通报一声。
  那守卫听了一脸咋舌,连忙半信半疑地走进去向上级禀报。
  过了一会,只见一群人手忙脚乱地冲出来铺着红毯,穿着制服手持乐器的迎宾仪队也满脸严肃的分站两旁。
  随着隆重悠扬的欢迎乐声,一位穿着华丽西服的印度年轻人,在数十名仆役簇拥之下,脚下踏着红毯,缓缓从宫殿里走了出来。
  如此盛大的排场,总算让我见识到,何谓王家的欢迎仪式。
  但反观我身旁的小魔女,却没有被眼前的景象给吓到,反而还表现出一副很冷漠的模样。
  或许是因为张家姐妹向来胆大包天,专门对付穷凶极恶的妖魔鬼怪,再加上她贵为栖息在地域里的魔界公主,这世界上还有什么夸张的阵仗是她所没见过的呢?
  趁着这个难得机会,我稍微检视了一下这位年轻藩王的长相,发现他是位很典型的印度人。
  除了外表相当俊朗之外,他同样有着印度人特有的黝黑皮肤和深邃五官,从年龄来看,应该在二十四、五岁左右吧。
  大概从小营养就摄取得比别人好的关系,他的身高比起一般印度人要高上许多,虽不至于高到象辛格拉那般魁梧的地步,但至少比我高就对了。
  另外,他身上也比辛格拉多了一种雍容华贵的气质,双眼透视着威严目光,让人一眼就能感觉得出很有活力,绝对是那种手握权柄,常常发号施令的大人物。
  那位年轻藩王走到我们目前,很有礼貌的点了个头,并伸出右手向我说:“欢迎光临杜兰莎晓,我是乌代普?克喇?加拉罕基二世,我代表我父亲前来迎接你们。”
  听到对方所说的欢迎词,让我忍不住在心里叫说:“杰克,这真是太神奇了!”
  这一路上所遇到的主要角色,居然都会说一口流利中文,看样子,我们可以省下很多翻译上的麻烦。
  但最叫我受宠若惊的,是象我这样默默无闻的普通小老百姓,这位年轻藩王居然也愿意屈尊降贵的跟我握手示好。
  我慌忙回握他的手腕,弯腰鞠躬,一脸惶恐的说:“哪里,哪里,你真是太客气了,不过……你的中文说的真是不错哪!”
  加拉罕基笑了笑说:“我们这里是贸易大城,会几种语言是很平常的事,况且,中国离我们印度很近,我的中文就是我父亲学会之后,才转教给我的。”
  他接着将手伸向小仙,但是见到小仙那张稚气绝美的可爱脸孔之后,他脸上的表情却忽然怔了一下。
  “怎么了?我脸上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吗?”
  “嗯……不!没什么。”
  加拉罕基低头致歉说:“不好意思!因为刚刚看到你的样子,突然让我联想起了我母亲。”
  我惊讶的说:“她还只是个小孩子呀,这跟你母亲又有什么关系?”
  加拉罕基轻叹口气,苦笑着说:“这你们就有所不知了。我母亲在十三岁时就嫁给了我父亲,十四岁时就生下了我,可惜后来没过多久,她就因病意外过世。我跟她相处的时间不长,只能从相片上来睹物思念。所以刚才见到这位小姐时,才会显得如此失态。”
  我的天啊!他的妈妈在跟小仙一样的年龄时,就已经提早结婚了,而且还在十四岁时就怀孕生下小孩。
  要不是之前辛格拉有跟我说过,印度有早婚的风俗习惯,否则我一定会显得大为吃惊。
  虽然这样做有点不太礼貌,但我还是忍不住好奇心,继续追问他说:“能不能再再请问一下,你父亲今年几岁啊?”
  加拉罕基一脸得意的回答说:“家父今年七十八岁了。”
  七十八岁!那就是说,加拉罕基的母亲,在还是个十三岁小萝莉的时候,就嫁给了他五十多岁的老父亲。
  彼此相差了快四十岁的婚姻,这样居然也能够成立,真是不得不让人钦佩,印度果然是萝莉控的天堂。
  辛格拉本来悠闲的站在一旁,这时忽然开口问加拉罕基说:“老大君尼隆赫姆先生呢?”
  加拉罕基顿了一顿,委婉地说:“家父目前身体不适,正在山上的离宫疗养,因此不方便接见客人。”
  一听到对方生病,小仙立刻自告奋勇的说:“他是生了什么病?我略懂一点药学常识,或许能够帮他顺便看看。”
  加拉罕基皱着眉头,一脸尴尬地说:“恩……他得的病是……马上风。”
  小仙偏着小脑瓜,小脸疑惑地问说:“马上风?那是什么毛病?我怎么从来都没听说过!”
  我拉着她的小手,摇摇头小声暗示她说:“那时男人才会得的病,小孩子不要知道太多,等你长大后就晓得了啦。”
  小仙昂着下巴,不高兴的嗔怒说:“我想知道啦,我命令你说。”
  没有办法,我只好将她拉到一边,在她可爱的小耳朵旁,悄悄地告诉了她。
  结果她听完之后,稚气小脸立刻羞得透红,还狠狠用力踢我一脚出气。
  “白痴!你怎么不早告诉我,害我在大庭广众下这么丢脸!”
  “怎么又怪到我头上,明明是你自己坚持要知道的嘛!”
  加拉罕基一摆手,做出个邀请的姿势说:“你们远道而来,一定非常辛苦,我已经命令人准备好房间,请你们先稍微休息,有事情的话,等晚宴时我们再详谈。”
  他交代完毕,身旁立刻有好几名仆役跑出来帮我们拿着行李。
  在那群仆役的带领之下,我们穿过有如迷宫般的漫长回廊,沿途所见到的景色,都是富丽堂皇、雕梁画栋的室内装潢。
  金的、银的、玉的、镶钻的、象牙的、翡翠的、玛瑙的,除了豪华之外还是豪华。老实说,我们已经觉得词穷,无法找出更佳的形容词来抒发我的惊叹。
  总而言之,这里到处金光闪闪,看得我两眼昏花,几乎快分不清东南西北。
  如果在这里不小心跌了一跤,随便打破一样东西的话,只怕工作一辈子都不见得偿还得起。
  回想起在旧德里的路边,所看到的那些贫穷乞丐,在回头比较这里的金碧辉煌,那还真是应了古人所说的那句老话:“朱门酒肉臭,路有冻死骨。”
  我们三人分别被领到各自的房间,在宛如总统套房般的华丽浴室中,舒舒服服地经过一番彻底洗浴。
  顺便再享受一下王宫所提供的马杀鸡服务,松弛松弛疲累的筋骨。
  接着,等到了傍晚,那些仆役们又准时走过来敲门,将我们领到王宫内部,专门举办大型晚宴的会客厅里。
  为了配合这场别开生面的王家晚宴,那小魔女还特别换上了一悉款式相当典雅的乳白色丝质晚礼服,头上盘起高高的淑女发髻,双手套着一双长及臂弯的白色手套。
  尤其是她脖子上所悬挂的一条,镶满钻石与粉红色珍珠的项链,更是衬托出她幼稚肌肤的白皙娇嫩。
  根据小仙表示,这套服装和那条价值连城的珍珠项链,都是加拉罕基刚刚派人送到她房间里的。
  加拉罕基说,他希望小仙能穿这套服装赴宴,她基于主人吩咐,只好从善如流的换上。
  尽管小仙这幅雍容华贵的模样看起来,确实很象一位尊贵无比的小公主没错,可惜唯一的缺点,却是她没有什么胸部。
  因此,那件微露酥胸的小晚礼服,常常会由于地心引力作用,而不停地往下滑落。害的她手腕必须不时贴身夹紧,才能防止胸前意外穿帮。
  相较起来,我和辛格拉仍旧穿着白天的普通衣服,此时往那小魔女身旁那么一站,我们两人倒有点像是跟在她身边的窝囊随从和壮硕保镖。
  藩王宫的大宴客厅,位于杜兰金宫这栋雄伟建筑的西边,大小如同一间足以容纳七、八百人的宽敞室内电影院。
  在房间大厅的四周围,还布置了许多珍贵艺术品跟人物画作,高挑的天花板上,垂吊着好几盏晶莹剔透的水晶吊灯,照耀着辽阔的室内一片灯火通明。
  此外,迎向西边方向的整面墙壁,是由一整排巨大透明的落地窗所构成,只要站在窗户前面,就能俯览山脚下的繁盛都市,以及夕阳下山的落日美景。
  宴客厅的正中央,此时已摆妥一张高度仅及膝盖的超大型加长宴会餐桌,餐桌的左右两旁,分别可容纳五十个人一起入座,也就是说一次可让将近一百人一起用餐。
  然而,撇开站在一旁服侍的众多仆役们不谈,如此辽阔的大宴客厅内,竟然只要我们三位客人,在空间的运用上不晓得会不会太过浪费。
  加拉罕基见到我们三人到来,立刻堆满诚挚笑容急忙站起。
  他张开双臂,高兴的招呼说:“欢迎!欢迎!承蒙各位贵客赏光赴宴,真是让敝宅蓬荜生辉,各位不必太过拘束,请把这里当做自己家一样,不用客气。”
  “是吗?意思是说……我可以只穿着四角内裤四处闲逛,或是随便抠老二或放屁等等。”
  我只是老实说出心里的话,但小仙却鄙夷的瞪我一眼,还面无表情骂说:“白痴!给我闭嘴,你不说话没人会当你是哑巴。”
  印度的传统习惯是席地而坐,所以走进宴客厅里,我们便盘起双腿放松心情,舒适的坐在地毯上铺设好的柔软坐垫上。
  但由于坐垫缺乏能够往后靠躺的垂直椅背,如果长时间盘腿坐着的话,腰部会非常的累,而那小魔女的个性又十分懒惰。
  因此,只见她大喇喇地走到我的怀里,直截了当在我大腿上坐了下来,把我当成她附有靠背的椅子。
  加拉罕基从主桌的位子遥望着小仙,脸上带着笑容说:“怎么样?这件衣服还合身吗?这是我母亲十三岁时留下的晚礼服,现在穿在你的身上,真是好漂亮啊!我仿佛又看到她昔日的美丽模样。”
  对方所展现出的态度相当诚恳,可惜小仙的姿态却反而极为冷漠,只是用下巴微微点头回应,不发一语。
  这小魔女在待人接物方面,有一点跟她姊姊小灵很像,那就是对于看不顺眼的家伙,通常就没有好脸色给人家看。
  我小声提醒她说:“小公主,好歹人家也是这里的主人,你至少不要摆一张臭脸啊!”
  小仙回头斜瞪我一眼,皱着可爱眉头低声说:“也不晓得为什么?我就是下意识的讨厌他吗!”
  忽视别人的报应总是来得很快,她原本伸直手臂,想要拿取放置在前方的一个玻璃水杯,但没想到手一伸远,胸前的衣服便悄悄滑落,吓得她稚气绝美的小脸蛋上一阵花容失色。
  幸好我眼明手快,连忙从后头帮她拉了一把,这才免掉一场尴尬的穿帮危机。
  我一时兴起,忍不住在她耳朵旁边小声开玩笑说:“嘿!怎么啦?小公主,衣服太松了吗?看起来老藩王的夫人,胸部好像发育的比你还好啊!”
  结果这小魔女的报复也很厉害,马上用手肘往后面狠狠给我一击,撞得我肋骨隐隐作痛,差点喘不过气来。
  这招‘肘打后肋’的反击招式,莫非也是她姊姊传授给她的秘密绝招之一?
  加拉罕基合掌一拍,发出清脆声响,伺候在一旁的伴奏乐队,便缓缓演奏气悠扬乐声,宣告这场豪华奢侈的王家晚宴正式开始。
  在觥筹交错的热闹气氛当中,一道道热气腾腾的美味菜肴,陆陆续续被端上桌面。
  那些精致非凡的王室料理,全都盛装在各种价格不菲的金杯银盘里头,光是用眼睛在一旁默默欣赏,就已经让人觉得无比阔气。
  以前只能在电视电影中,才有机会见识到的王家晚宴景象,没想到这时候,居然会活生生地在我们面前上演起来。
  我们一边尽情的大吃大喝,顺便放开话题天南海北的随意闲聊。
  至于小仙那个家伙,由于被刚才差点穿帮的事情给吓到了,所以此时像个小洋娃娃一样,乖乖的坐在我的怀里不敢随便乱动。因此,只好劳驾我辛苦的拿菜喂她。
  虽然贵为富甲一方的印度藩王,但加拉罕基为人却相当客气,丝毫没有高高在上的架子,而且话锋非常健谈,在宴席中对我们说了许多有关于杜兰莎晓的历史典故和风俗轶事。
  不过,他的话题当中,往往会不时提到自己母亲,眼睛则若有似无的环绕着小仙打转。按照我的猜想,那家伙不会是有恋母情节的倾向吧。
  可是,小仙跟他母亲都是属于小萝莉呀!这在属性上的分类,似乎又有点难以归类。
  正所谓‘上梁不正下梁歪’,有一点我大概能够确定,那就是他们两父子在对异性的喜好上面,可能都有点不大正常。儿子有恋母情节,父亲则是恋童癖,两个家伙的脑袋瓜都有问题。
  随着晚宴进行到一半,小仙忽然拉拉我的手腕,在我耳朵旁边轻声表示,她觉得有点内急,想去上洗手间。
  我暂时起身向主人道歉致意,跟仆役问明洗手间的位置之后,便轻轻抱起小仙离开宴席。
  在临近厕所门口时,我还好心询问她说:“怎么样?小公主,需不需要象上次那样,让我直接抱着你嘘嘘啊!”
  一提起上次那件事情,小仙马上羞红了稚气小脸骂说:“白痴!这里的厕所比饭店还要干净,才不需要你来抱我上咧!”
  可惜我这番诚挚好意,却惨遭黑魔公主的无情拒绝,真是让我感到自讨没趣。
  在等待的这段期间,我无聊的在附近走廊四处闲逛。
  然而,也不知是我眼睛老花了,还是不小心误看的错觉,当我经过一个回廊路口时,居然无意间看见,阿布都走进回廊深处的一个隐秘的房间里头。
  我好奇的想走过去瞧个究竟,却被迎面走来的一名警卫硬生生拦住。他用生涩的中文向我表示,前面是王宫内的禁区,没有接到藩王命令,任何人都不能随便过去。
  一种极为不好的预感,迅速在我脑海中萌芽生根。我不假思索,急忙冲进洗手间,想要跟小仙报告这件事。
  但眼前景象却非常尴尬,因为那小魔女才刚刚上完厕所,正在弯下腰来,用卫生纸擦拭自己光洁的重要部位。
  “笨……笨蛋!笨蛋!”
  小仙惨白着美丽脸孔,稚气小脸上又羞又怒,但她不晓得该说些什么,只好哭丧着脸,不停重复骂我笨蛋这两个字。
  我赶紧转过身去,等她将下面都擦拭干净,一切都处理完毕之后,心情也稍微冷静一点,这才慌张跟她说起我所看到的经过。
  小仙耐着性子,仔细听完我口齿不清的描述,随即一脸若有所思地说:“如果真照你所看到的那样,那么当初袭击我们的那群人,很有可能就是加拉罕基所派来的没错。”
  这个推论非常简单,可惜结果却让人极为沮丧。
  没想到我们一路上东逃西躲,费尽千辛万苦,好不容易才终于抵达的杜兰莎晓居然是幕后主使者的大本营。
  如此一来,我们岂不是羊入虎口、自投罗网了。
  我担心的问小仙说:“小公主,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呢?”
  小仙则冷冷回答说:“我们先装作若无其事的模样,先不要打草惊蛇,到时候看情形再说。”
  我疑惑的说:“这样做好吗?”
  小仙昂着下巴,姿态高傲的说:“那不然要怎么办?我们缺乏直接证据,你能提出什么指证对方?再说,这里可是在别人的地盘上,那家伙还拥有私人军队,万一翻脸的话,到时候要拿什么跟人家拼命。”
  这小魔女所考量的话,确实也有她的道理。
  因此,在还没弄妥完善作战方针之前,姑且就先按兵不动,暂时寻找机会再来个绝地大反击。
  回到宴席上面,辛格拉正巧在跟加拉罕基提起,有关于我们这一路上所遇到的惊险遭遇。
  加拉罕基的演技似乎相当不错,他听完以后,还故意装着满脸惊讶的表情说:“这真是太可怕了,如果你们中途有通知我的话,我一开始就可以派人去接应你们。不管如何,你们总算平安到达这里。对了!目前那份配方,是否就收藏在你身上呢?”
  辛格拉点头说:“的确是在我身上没错。”
  加拉罕基说:“那么……能否现在就交给我呢?这样我才好派人放到金库里去收藏。”
  辛格拉脸色为难地说:“请恕我冒昧,我曾答应过尼蕯赫姆先生,必须当面转交给他。”
  “可是,家父目前正在离宫疗养,你直接交给我也是一样的,还是说……你信不过我这个杜兰莎晓的藩王。”
  两人说到最后,加拉罕基突然不悦的皱起眉头,摆出威严的藩王架势,双眼透出慑人目光。
  眼看对方态度咄咄逼人,辛格拉遂不再坚持,把配方从怀里掏出来抵到他的面前。
  小仙眼看情况不妙,趁加拉罕基还没伸手拿走之前,赶紧姗姗走了过来,急忙将配方一把抄在手中。
  “有什么问题吗?小仙小姐。”
  小仙一改冷漠态度,和颜悦色地说:“嗯……没什么,只是因为这一路上匆匆忙忙的,害我一直都没时间好好欣赏这件历史古物,所以趁着这个难得机会,我想说今夜能否先借我仔细观赏一晚。”
  “但是……”
  “这里是赫赫有名的杜兰金宫,在藩王您的势力范围底下,我相信应该不会有人敢大胆的侵入这里。还是说……加拉罕基先生,您对自己王宫内部的警戒措施也感到不太放心。”
  那小魔女的口才依旧是那么好,这句话即吹又贬的,让加拉罕基根部找不出拒绝的理由。
  加拉罕基倒也干脆,他随即点点头说:“恩,我哪有什么好不放心的道理,既然是小仙小姐您的请求,我怎么敢不应允呢!”
  “既然如此,我就先谢谢你了,明天早上我就会双手奉上。”
  东西到手以后,小仙接着转头对我和辛格拉说:“对不起,有可能是旅途太劳累的关系,我忽然觉得有点疲倦,今晚的宴会能否先暂时告一段落,麻烦你们两位送我回房间好吗?”
  我暗暗朝辛格拉使个眼色,他也很快会意过来,等我们三人回到小仙房间之后,我这才将刚刚遇到阿布都的事情,说一遍给他听。
  不过,辛格拉听完之后,倒是没有表现出很惊讶的样子,只是淡淡笑说:“原来如此,我就觉得会是这样。”
  我皱眉望着他说:“你好像不怎么吃惊吗,难不成你早就知道了。”
  辛格拉摇头说:“我只是怀疑而已,因为之前你所中的金杜兰毒,是一种只产在杜兰莎晓高山上的稀有植物,这种植物自古以来,就一直禁止一般人前去摘采。所以能和持有的人,自然也就只限于王宫内部的人了。”
  “即然这样,那你还打算把阿姆利达的配方交给他。”
  “所谓不入虎穴、焉得虎子,我只是想测试看看,计划要夺取配方的人,到底是不是真的是加拉罕基?还有他夺取这些配方,到底有何目的?”
  “这个赌注也未免太危险了点,你胆子还真是大啊,万一配方拿不回来的话,岂不是糟糕了!”
  对于辛格拉这种疯狂举动,我不禁在心里替他捏了把担心的冷汗。
  “怎么会呢,只是还有一点我很在意,那就是老藩王尼蕯赫姆先生做人一向极为正直,他怎么会容许自己儿子做出这些伤天害理的事情。我担心他是否遭遇什么不测,或是被加拉罕基给秘密囚禁起来。”
  正当我们谈话谈到一半时,小仙忽然朝我们做个噤声的手势,然后打开房门,悄悄往房间外面走了出去。
  结果一走出房间出口,走廊两侧立刻出现好几名警卫,将小仙客气拦住。
  那些警卫表示,为了避免有人觊觎那份配方,因此加拉罕基特别派他们来保护小仙安全,请她不要随意走出房间外头。
  尽管借口找的冠冕堂皇,但其实说穿了,也就是我们处于对方的监视底下。
  小仙用鼻子冷哼一声,小脸不悦地说:“我猜的果然没错,那家伙只是嘴巴上说的好听,实际上还是怕我们逃走,所以才派人来将我们软禁在这儿。”
  我慌张的叫说:“那我们现在该如何是好,明天一大早我们就要把配方交给他了,总不能再继续跟他装傻了吧!”
  辛格拉说:“我建议先找到尼蕯赫姆先生再说,我怀疑他应该还在这座王宫里面,如果能够让他出面的话,相信至少可以牵制加拉罕基的一部分势力。”
  经过一番简单商讨,当下便决定由我和小仙去探探阿布都的房间,辛格拉则分头寻找老藩王尼蕯赫姆的下落。
  “可是……外面那些警卫要怎么解决呢?”
  我提醒着说。
  “这个文图简单,我去跟他们沟通沟通,马上就可以解决。”
  辛格拉带着满脸笑意走了出去,过了一会儿,门外便传出一阵拳打脚踢的声音,整个过程花不到十秒钟,随即又安静下来。
  “好了,我已经跟他们沟通完毕,他们决定暂时睡上一觉,让我们在王宫内自由活动。”
  “哇塞!你的口才还真好。”
  我睁大眼睛,一脸敬佩地说着。
  真哪一天也能让他和小灵见见面,两人彼此互相沟通沟通,看看谁拳脚上的口才略胜一筹。
  我将小仙的工具车搬来,轻轻环抱她的纤腰将她放到车上,同时嘴里高喊一声:“合体——”
  伟大冷血的黑魔公主,就这样坐上了她万能无敌的百宝工具车,准备出发歼灭敌人。
  在此顺带一提,这台万能无敌百宝车的唯一动力来源,可是来自时薪只有五十一块的可怜助手,也就是区区在下鄙人我是也。
  我们兵分两路,辛格拉艺高人胆大,独自去寻找老藩王被囚禁的地点。我则带着小仙,来到之前发现阿布都所躲藏的秘密房间。
  或许是认为我们还不晓得真相,而且这里是处于藩王宫的势力范围,再加上还有人在门口警戒看守,因此,对方并没有预料到,我们会这样大胆的直接杀过来。
  阿布都见到我们突然出现,丑恶的脸上顿时大吃一惊。
  “妈……妈呀!你们怎么会知道我在这里?”
  “这句话应该换我们来问你才对,你为什么会在这里?你是不是加拉罕基的手下?还有,之前袭击我们的行动,是不是加拉罕基所下的命令?”
  小仙双眼射出冰冷目光,一口气就接连问了三个问题,搞得阿布都也不知道先回答哪一个才好。